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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成立 湖北电力需求侧管理迈入新阶段(SAV144-S33)

访客 2022-09-27 电力资讯 425 views 0

近日,经省能源局批复同意,湖北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正式成立,这标志着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迈入新阶段。

过去,电力负荷的调度主要聚焦供给侧,用电高峰时,便要求发电厂加大出力满足负荷需求,负荷减小时出力则相应减小。但近年来,我国多地在夏季、冬季等时段电力负荷屡创新高,仅靠电力供给侧的调度,已难以缓解持续偏紧的电力供需形势,只有提升电力负荷管理水平,两端同时发力,才能保障电力可靠供应。

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成立 湖北电力需求侧管理迈入新阶段(SAV144-S33)

今年5月,国家发改委,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》,要求2022年迎峰度冬前,各地基本建成负荷管理系统,力争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负荷的5%,到2025年达到20%以上。

湖北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成立后,将集中专业力量,开展电力需求响应、用户负荷分析、节能降耗等电力负荷管理工作。

今后,该中心将监测、掌握用户的负荷情况,形成多时段、多品类的可调动负荷资源池,确保在电网尖峰时刻,精准调控电力负荷,让每千瓦负荷都发挥最大作用。如在夏季,中心监测发现某企业负荷峰谷差较大,便可以协调企业在用电高峰时段,通过降负荷帮助电网调峰,将这些负荷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。

今年夏季,我省已经尝试深化需求侧管理,政企协同、齐心协力开展需求响应工作。全省共执行需求响应19轮次,涉及用户2.6万户次,单次最大错避峰负荷达到510.26万千瓦,有力确保了全省的民生用电。

据介绍,国网湖北电力所属各供电公司将按照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授权,成立属地电力负荷管理中心,届时,将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电力负荷管理中心。根据国家要求,10千伏(6千伏)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。新装用电的用户负荷接入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和同步投运,存量用户负荷分期分批接入负荷管理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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